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农用地土壤污染源解析

时间:2023-08-09 12:51:33 文档下载 投诉 投稿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为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措施精准实施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则

        1、针对性原则针对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点位超标区域和污染事故区域开展取样检测,重点关注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因子,根据不同区域土壤污染程度和污染特征,有针对性的确定调查精度,进行差异化布点监测,以确定土壤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为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措施精准实施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2、代表性原则综合考虑农用地的类型、地形地貌、污染源类型、农用地受污染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差异化布点监测。

        3、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工作程序

        1、工作程序图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见图1。图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图

        2、在对收集资料进行汇总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分析调查区域污染的成因和来源。

        判断已有资料能否满足分类管理措施实施。如现有资料满足调查报告编制要求,可直接进行报告编制。

        3、

        (一)资料收集

        1、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资料收集主要包括调查区域涉及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数据、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数据、各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监测结果、土壤环境背景值,以及其他相关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数据、污染成因分析和风险评估报告等资料。

        2、土壤污染源信息收集包括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参见附录A)等工矿企业类型、空间位置分布、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农业灌溉水质量,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固体废物堆存、处理处置场所分布及其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污染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等。

        3、区域农业生产状况收集包括区域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状况、农作物种类、布局、面积、产量、种植制度和耕作习惯等。

        4、区域自然环境特征收集包括区域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植被、自然灾害、地质环境等资料。

        5、社会经济资料收集包括地区人口状况、农村劳动力状况、工业布局、农田水利和农村能源结构情况,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基本情况等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收集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现状、城乡规划、农业规划、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图件、矢量数据及高分遥感影像数据等。

        (二)现场踏勘

        1、踏勘方法通过拍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笔记等方法记录踏勘情况,必要时可使用快速测定仪器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踏勘内容

        (1)现场踏勘调查区域的位置、范围、道路交通状况、地形地貌、自然环境与农业生产现状等情况,对已有资料中存疑和不完善处进行现场核实和补充。

        (2)现场踏勘调查区域内土壤或农产品的超标点位、曾发生泄露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区域、其他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或农作物生长异常的区域。

        (3)现场踏勘、观察和记录区域土壤污染源情况,主要包括:a)固体废物堆存情况;b)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c)灌溉水及灌溉设施情况;d)工矿企业的生产及污染物产排情况,如生产过程和设备、平面布置、储槽与管线、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原辅材料、产品、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等生产、贮存、装卸、使用和处置情况;e)污染源及其周边污染痕迹,如罐槽泄漏、污水排放以及废物临时堆放造成的植被损害、恶臭和异常气味、地面及构筑物的污渍和腐蚀痕迹等。

        (4)现场踏勘污染事故发生区域位置、范围、周边环境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观察记录污染痕迹和气味。可结合快速测定仪器现场检测,综合考虑事故发生时间、类型、规模、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地势、风向等因素,初步界定关注污染物和土壤污染范围,必要时可对污染物及土壤进行初步采样及实验室分析。

        (三)人员访谈

        1、访谈对象受访者应包括:a)调查区域农用地的承包经营人;b)区域内现存及历史上存在过的工矿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管理及技术人员)以及熟悉企业的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并通过拍照、录像、录音等方法对访谈过程进行记录。

        3、访谈内容应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针对污染事故的访谈还应记录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事件经过、影响范围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四)信息整理与分析对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内容进行系统整理,在此基础上对现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成因和来源。

        判断现有资料是否足以确定调查区域土壤污染特征、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是否满足调查报告编制的要求。

        三、调查范围

        1、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任务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任务范围,并可根据调查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2、土壤或农产品超标点位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应根据污染的可能成因和来源,综合考虑污染源影响范围(参见附录B)、污染途径、污染物特点、农用地分布等情况确定调查范围。

        3、污染事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考虑事故类型、影响范围、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地势、风向等因素,结合现场检测结果,综合确定调查范围。

        四、监测单元

        (一)划分原则农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应在确定的调查范围内按受污染的途径划分不同的监测单元,监测单元是监测布点的独立考察单元。污染事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直接开展点位布设,不再设置监测单元。

        监测单元按土壤接纳污染物的途径划分为基本单元,综合考虑农用地土壤类型、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行政区划、污染类型和特征、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划定,同一单元的差别应尽可能缩小。

        (二)单元分类

        1、大气污染型监测单元监测区域污染主要来源于大气污染物。可基于现有点位超标区结合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影响范围划分监测单元。

        2、灌溉水污染型监测单元对使用同一水源灌溉并可以确认水源受到污染的农用地划分为一个监测单元,监测区域污染主要来源于被污染的农灌用水。可结合农用地的自然聚集情况,按水系分布、灌区分布、地形地貌等划分监测单元。同时受灌溉水污染影响和大气污染影响的,优先按灌溉水污染影响划分监测单元。

        3、固体废物堆污染型监测单元监测区域污染主要来源于集中堆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场外独立渣场和独立的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所,以地表产流影响范围(参见附录B)划为一个监测单元。

        4、农用固体废弃物污染型监测单元监测区域污染主要来源于农用固体废弃物,可结合固体废弃物施用范围划分监测单元。

        5、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监测单元监测区域污染主要来源于农药、化肥、农膜、生长素等农用化学物质,可结合施用范围划分监测单元。

        6、其他污染型监测单元其他污染型监测单元包括污染类型、污染成因不明型和复合污染型三类,根据具体污染情况、农用地分布、种植结构、行政区域等因素划分监测单元。

        五、监测点位

        1、点位布设方法任务区域和超标点位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应开展土壤环境和农产品协同监测。

        针对不同的监测单元,确定不同的点位布设方法:a)大气污染型监测单元土壤监测点,以大气污染源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布点法,布点密度由中心起由密渐稀,在同一密度圈内均匀布点。此外,在大气污染源主导风下风向应适当延长监测距离和增加布点数量;b)灌溉水污染型监测单元土壤监测点在纳污灌溉水体两侧按水流方向采用带状布点法,布点密度自灌溉水体纳污口起由密渐稀,各引灌段相对均匀;c)固体废物堆污染型监测单元可结合地表产流和当地常年主导风向,采用放射布点法和带状布点法;d)农用固体废弃物污染型和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监测单元监测点一般情况下采用均匀布点法;e)其他污染型监测单元以主要污染物排放途径为主,综合采用放射布点法、带状布点法及均匀布点法等多种形式的布点法。

        2、点位布设位置

        (1)在网格内选择有代表性的农用地地块中间的开阔地带进行布点:a)当网格内农用地地块间面积差异明显,优先选择面积最大地块;b)当网格内农用地地块间面积差异不明显,优先选择网格中心位置地块;c)当网格内同时存在水田、旱地,优先选择水田;d)当网格内高程差别十分明显(如沟谷、丘陵、梯田等),优先选择地势较低的地块。

        (2)当网格中农用地面积占比小于10%时,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可不布设点位。

        (3)当矿区下游农用地破碎且网格内农用地占比小于10%时,可在下游两岸农用地间隔布设点位。

        (4)监测点布设应倾向当地常年主栽、种植面积较广且对污染物相对敏感农产品的主产区。

        (5)当调查范围内已有监测点位且满足调查要求时,优先选择已有监测点位。

        (6)监测点布设应坚持哪里有污染就在哪里布点的原则,已有超标点位和怀疑有污染的地方应布设监测点。

        (7)当农产品监测和土壤监测同时进行时,农产品样品应与土壤样品同步采集,农产品采样点就是土壤采样点;当农产品监测和土壤监测不是同时进行时,农产品样品的采集样点数及点位应尽可能与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样点数及点位保持一致。

        3、点位布设密度

        (1)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最少设3个监测点位。

        (2)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或食用农产品超过GB2762等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点位区域,原则上按1h㎡布设1个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调整。

        (3)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但未超过管制值,且食用农产品满足GB2762等质量安全标准限值要求的点位区,原则上按10h㎡布设1个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调整。

        (4)在风险较高、污染物含量空间变异较大、地势起伏较大区域适度增加布设密度。

        4、污染事故监测布点

        (1)污染事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在污染源清理后首先开展土壤采样分析,再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综合判断是否需要补充食用农产品监测。

        (2)污染事故调查监测按1h㎡~50h㎡布设1个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调整。

        (3)固体污染物抛洒污染,待清扫固体污染物后采集表层5cm土样,采样点数不少于3个。

        (4)液体倾翻污染,污染物向低洼处流动的同时向深度方向渗透并向两侧横向方向扩散,每个点分层采样,事故发生点样品点较密,采样深度较深,离事故发生点相对远处样品点较疏,采样深度较浅。采样点不少于5个。

        (5)爆炸污染,以放射性同心圆方式布点,采样点不少于5个,爆炸中心采集分层样,周围采集表层土(0cm~20cm)。

        (6)其他污染事故监测布点,考虑事故类型、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等情况,综合采用放射布点法、带状布点法及均匀布点法等多种形式的布点法,采样点数不少于3个。

        六、监测项目

        1、土壤环境监测以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

        六、滴滴涕、苯并[a]芘为基础,根据农用地历史监测数据、污染源情况、污染物特点和环境管理需求选择监测项目,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2、任务区域和超标点位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已有监测结果,监测项目应包含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因子及食用农产品超过GB2762等质量安全标准的因子。

        3、污染事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监测项目应包含污染事故的特征污染物,并根据事故类型和污染物特征,结合现场快速测定等检测结果综合选定监测项目。

        4、农产品监测项目应根据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结合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确定。

        5、必要时可监测土壤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等土壤理化性质及重金属可提取态指标。

        七、监测时段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土壤环境监测及食用农产品的监测,应在农产品成熟或收获后同步采集,优先选择小麦和水稻等当地常规或主栽农产品收获季进行采样。污染事故调查应在事故污染源清理后立即组织土壤样品采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确需补充监测食用农产品的,在当季农产品成熟或收获后采集。

        八、分析方法土壤样品及农产品样品监测常用的分析方法见表1和表2。表1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分析测试方法表2农产品样品监测项目分析测试方法

        九、评价方法

        (一)一般要求

        1、由于非标准布点或由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和分析的失误所造成的离群数据和可疑数据,无须检验就应剔除。在确认没有失误的情况下,可用Grubbs、Dixon法检验剔除可疑数据。

        表示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一般保留3位,但不超过分析方法检出限的有效数字位数。

        2、农用地土壤和食用农产品超标评价通过统计分析,给出样本数量、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超标率等。

        3、由于不同地区土壤背景差异较大,在评价土壤污染物累积情况时可采用土壤污染累积指数法进行评价。

        4、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规定进行土壤环境及食用农产品综合分析,并提出分类管理的建议。

        (二)评价项目

        1、评价项目与监测项目保持一致。

        2、对于需要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的农用地,评价项目在满足与历史数据评价项目一致的基础上,需考虑新增污染物评价项目。

        (三)评价标准

        1、农用地土壤评价按GB15618中的污染物风险筛选值及风险管制值要求,并分别给出样品超标率。GB15618中未规定的项目,可参照其他土壤质量相关标准。

        2、食用农产品评价按GB

        2762、GB2763等相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3、在评价土壤污染物累积情况时,评价依据优先采用该区域的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环境背景值的确定参见附录C。评价依据也可选用该土地前期调查确定的土壤环境本底值。如果未确定土壤环境本底值,可根据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等相同而且相对未受污染的周边土壤污染物本底含量,或者调查区内无污染的、同母质的下层土壤的污染物含量值,确定土壤环境本底值,作为评价依据。

        一般情况下,确定土壤环境本底值应至少获取5个点的含量数据,取均值与两倍标准差之和作为评价依据,根据调查评估的具体情况及要求也可适当调整本底值调查点位的数量。

        (四)超标评价农用地土壤和食用农产品超标评价应通过统计分析给出样本数量、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超标率等。样品超标率按公式计算。

        P=NONT×100%式中:P——样品超标率;No——样品超标总数;NT——检测样品总数。

        (五)累积性评价比较单一污染物累积程度采用单项累积指数法,比较多种污染物累积程度采用多项污染累积指数评价。单一污染物采用单项累积指数法,按公式计算。

        Ai=CiBi式中:Ai——土壤中污染物i的单项累积指数,无量纲;Ci——调查点位土壤中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单位与Bi一致;Bi——土壤污染物i的累积性评价依据。多项污染累积指数按单项累积指数法中最大值计,按公式计算。A=MAX(Ai)式中:A——土壤中污染物多项污染累积指数,无量纲。

        根据Ai或A值将土壤点位的污染物累积程度分为无明显累积和有明显累。如果评价依据Bi采用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则以累积指数1为评判值;如果评价依据为土壤环境本底值,则以累计指数1.5为评判值。如果两种评价方法得出的评价结果不一致,以较严格的结果作为结论。

        表3土壤污染物累积评价标准

        (六)污染面积计算在农用地土壤监测点位分布矢量图基础上,选用kriging插值法、反距离权重法、样条函数插值法等空间插值的方法将其转换为栅格图,并根据污染物浓度分布制作分层设色图和等值线图,通过与农用地分布图叠加(两部分数据坐标系应一致且是等积投影),编绘生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物浓度分布图等相关图件,并导出土壤超标面积,结合农产品监测结果计算超标面积率。矢量图形采用ESRI的shapeFiles格式,栅格图形采用ESRIGird的格式,坐标系为CGCS2000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图件应覆盖整个调查范围,不得丢漏。

        图中包含图名、图例、比例尺、绘图时间、插值方法、坐标系及高程说明等。土壤超标面积率按公式计算。R=SOST×100%式中:R——土壤超标面积率(%);So——超标面积;ST——监测总面积,单位与So一致。

        13.7综合分析根据土壤环境及食用农产品的监测数据,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农用地土壤污染源解析】相关文章:

药店实习报告 药店专业社会实践报告2000字08-09

药店实习报告范文精选08-09

药店实习报告范文七篇08-09

药店实习报告五篇08-09

家乡土壤调查报告 家乡土壤调查报告四年级08-09

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摘要模板 广东土地污染状况08-09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农用地土壤污染源解析08-09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08-0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08-09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怎么写08-09

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08-09

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报告 土地污染调查包括哪些08-09

典型的案例分析报告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6篇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