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时间:2023-08-08 14:39:45 文档下载 投诉 投稿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6篇【篇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配合。为加强全面审计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全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牵头,各科室协调,明确各科室职责,坚持“谁立项、谁实施、谁立卷、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同时把全面审计工作列入工作考核重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先决条件,确保了工作成效。

        (二)突出监管环节,注重监管到位.要求监审人员积极参与各环节监督工作,检查决策是否规范,实施是透明、民主,验收效果实行痕迹化作业,力求内部监管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在自查、复查“回头看”工作中针对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

        1、基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问题。

        2、基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和宣传促销项目招投标问题。

        3、职工入股问题。

        4、工商之间不规范交易问题。

        5、职工薪酬方面的问题。

        6、跨期收入问题。

        7、假发票问题。我局经自查未发现发问题,但在下步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全面落实严格规范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环节的项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环节控制。

        (二)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我局的相关产权证件,日前我局的房屋产权证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加强费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费用支出,特别是要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规范票据管理,做到业务真实、要素齐全、依据充分、报销合规。对因当事人未验证发票真伪,出现用假发票报销的问题,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销售管理,对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已完成工商交接手续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及时办理结算。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流程合理,规范运行。

        加强制度执行的过程指导,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内部监督,将监督结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篇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巫法源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征收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以积极的态度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23〕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89.93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2023、2023年发放2023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

        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篇三】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审计局: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巫法源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征收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以积极的态度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23〕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89.93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2023、2023年发放2023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

        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遂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3年11月9日【篇四】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审计局: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揭审投报〔2023〕2号)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审计意见的整改。现将我局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能按“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要求建成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审计意见:未能按“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要求建成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

        《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年建成,但至2023年没有建成;《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将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列为续建项目,计划建成时间为2023年,但截至2023年12月末,该厂仍未建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市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今后应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落实情况:我局今后将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应急填埋场、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等三个项目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

        2023年1月11日三个项目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揭府纪要〔2023〕1号)批准启动建设,目前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已进行中,其中市区应急填埋场计划于2023年底前建成,用于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建成前市区垃圾填埋场满容后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

        (二)市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未能按“十三五”规划要求达到60%审计意见:市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未能按“十三五”规划要求达到60%。按照市区垃圾处理场提供的数据,市区2023年度处理生活垃圾659213.45吨(剔除老垃圾76731.84吨及市政污泥填埋16330.98吨),其中,通过填埋方式处理的418287.62吨、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的240925.83吨,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为36.55%,未达到60%。

        市城管执法局应加大推进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项目建设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产,提高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比例,达到“十三五”规划要求。落实情况:2023年1月11日,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项目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揭府纪要〔2023〕1号)批准启动建设。我局对项目的建设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目前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计划于202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届时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一期、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已建成合共处理能力2500吨/天,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远远超过焚烧处理能力比例60%的要求。

        (三)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未按时编制审计意见: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未按时编制。2023年以来,我市一直没有制订相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直至2023年11月2日,市政府才正式批复实施《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时间2023年8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抓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落实情况:2023年11月2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严格按照《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抓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存量垃圾治理项目,但至今仍在收纳生活垃圾审计意见: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存量垃圾治理项目,但至今仍在收纳生活垃圾。2023年发布的《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将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列为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厂)治理项目,其治理方案为治理封场。

        该场在2023年已满库容,通过挖潜并在原堆场上增高叠填垃圾,延长使用寿命。2023年普宁市实施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4月发布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再次将其列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2023年5月3日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23年8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明确该场治理已完成。但至审计时,由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该场还是普宁市解决“垃圾围城”的兜底重要设施,仍须承担日均55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量,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叠填生活垃圾。

        市城管执法局应督促普宁市人民政府妥善解决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完成后仍在使用问题,确保治理效果,防止出现环保问题。落实情况:当前普宁日产生活垃圾除送到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处理外,仍有约550吨要到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该填埋场作为解决“垃圾围城”的兜底重要设施,因当前垃圾处理需求,暂时无法对该填埋场实施全面封场整治及生态复绿。近几年来,为彻底解决云落填埋场存量垃圾污染影响问题,普宁市于2023年实施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内容包括场内垃圾堆体修整、防渗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导排建设、沿场道路及边坡建设、渗滤液处理厂扩容改造升级等,于2023年5月3日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大提升了云落填埋场的垃圾处理能力,整治后处理规模达到600吨/天,有效消除对练江水资源污染和安全隐患,改善周边所在镇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环境。2023-2023年,为改善云落填埋场环境,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普宁市进一步扩大填埋区库容,先后实施了一系列云落填埋场综合提升工程,包括东部填埋区临时覆盖土工膜工程、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挡渣坝加固建设工程和渗滤液应急处理子项目。其中,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子项目由广东健恒在原渗滤液处理站的基础上自带500吨/天设备投入运营;东部填埋区临时覆盖土工膜工程、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挡渣坝加固建设工程于2023年11月份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面积约5500平方米,加上原有排洪沟东侧可利用面积约3000平方米,可新增面积8500平方米左右,新增堆填容积约4.3万立方米。

        今年6月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建设投产运营后,将原运至填埋场垃圾转至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处理,届时将全面停用填埋场,对该场实施封场整治及生态复绿。我局继续对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治理效果,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情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防止出现环保问题。

        (五)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未按时投产、不能按期发挥绩效审计意见: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未按时投产、不能按期发挥绩效。

        根据《PPP项目合同》,项目需在2023年8月22日前建成实现试运营,但至2023年12月末,因MBT车间未建成,不能实现MBT预处理功能(即实现在垃圾中分拣出金属、沙、石、陶瓷、电池、PVC等可回收利用但不适合燃烧的材料,提高垃圾处理的环保性),目前该项目只能调试试运营,日垃圾处理约700吨,垃圾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1000吨/日的目标和实现预分拣功能,不能按期发挥绩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要求项目公司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应根据PPP项目合同条款要求,维护政府方利益。落实情况: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建设由市住建局为主管部门,目前处于调试试运营期,我局是其运营的主管部门,但其PPP合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自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一期2023年4月份开始调试试运营以来,垃圾处理服务费便没有按照正式运营的108元/吨结算,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按正式运营服务费的70%结算,即75.6元/吨。同时,近期要求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每天接纳生活垃圾达到900-1000吨之间,提高项目调试试运营的绩效。

        (六)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

        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容量180万m3,设计使用年限10年、处理生活垃圾650-800吨/日,自2023年3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至2023年7月停止填埋垃圾,超设计使用年限2年多,累计填埋垃圾228万m

        3、超库容48万m3。市财政局今后应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落实情况:我局今后将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目前,市区垃圾填埋场二期填埋区运营已于2023年2月份起由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进行规范运营,并定期测量填埋区的库容剩余情况,估计至2023年1月份将填埋垃圾满容。至此,我局已启动揭阳市区垃圾处理及资源利用厂二期、应急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等三个项目建设相关筹建工作,2023年1月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启动建设,现项目前期工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力争各项目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杜绝类似之前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情况的再次发生,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七)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在加大处理费用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在市财政局今后应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落实情况:为确保市区垃圾填埋场的规范运营,2023年8月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六届41次〔2023〕8号)批准,同意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运营,我局经招标,于2023年2月份起由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承接进行规范运营,服务费按规范处理生活垃圾73.93元/吨计,服务内容包括进场垃圾计量、规范填埋作业、膜覆盖雨污分流、渗滤液收集及处理、场区环境管理等全部规范运营工作。同时,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揭阳市环境事务中心派员在现场对该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管,日常巡查管理和定月运营考核,确保项目运营规范。通过严加管理,促进项目运管规范,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八)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在配合环保大督查整改期间收纳的5.2万吨废树脂粉,未能规范垃圾填埋作业,破坏二期填埋区部分“雨污分流”功能设施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在配合环保大督查整改期间收纳的5.2万吨废树脂粉,未能规范垃圾填埋作业,破坏二期填埋区部分“雨污分流”功能设施。2023年6月7日,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预验收,因一期填埋区已超库容,需投入使用。随后在6月28日至8月5日期间,为按时完成环保大督查整改,收纳5.2万吨废树脂粉,日均填埋量达3000吨(包含日常产生生活垃圾填埋量),已远远超过二期填埋区的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由于人力及配套机械等客观因素制约,无法正常作业,导致二期填埋区部分“雨污分流”功能设施受到破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进一步查明产生上述问题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做好类似情况的应急预案。揭阳市市区垃圾处理场应规范生活垃圾填埋作业。

        落实情况:市区垃圾填埋场2023年2月份起由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承接进行规范运营,服务费按规范处理生活垃圾73.93元/吨计,服务内容包括进场垃圾计量、规范填埋作业、膜覆盖雨污分流、渗滤液收集及处理、场区环境管理等全部规范运营工作。同时,揭阳市环境事务中心派员在现场对该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管、考核,确保市区垃圾填埋场规范填埋作业。我局今后将做好类似情况的应急预案,现已落实市区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制订了《填埋场垃圾处理量大增应急预案》,作为今后市区垃圾填埋场遇到类似情况的处理指引,确保市区垃圾填埋场保持规范填埋作业的良好运营状态。

        (九)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改造建设规模240m3/d的决策与实际情况不符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改造建设规模240m3/d的决策与实际情况不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在2023年2月编制《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计划于2023年底建设完成,本垃圾场即将进入封场,渗滤液产量也将逐年减低”的判断,确定改造工程的建设规模为240m3/d。这一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

        一方面,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于2023年3月核准立项,根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为2023年11月),建设工期为20个月,需要在2023年12月才能建成;另一方面一期垃圾场直至2023年6月才停止填埋生活垃圾,且计划建设的填埋场二期项目依然需要使用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实际该场渗滤液产量无法减少。该判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项目决策不合理。根据揭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提供数据,2023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389吨,2023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523吨,2023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345吨,2023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397吨。

        目前垃圾填埋场日生产渗滤液仍在500吨以上,远远超过设计的建设规模240m3/d。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进一步查明产生上述问题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运营。

        落实情况:我局今后在市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相关设施项目建设时,将要求相关可研、设计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广泛与相关部门探讨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和科学预判决策,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运营。

        (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实际运营日均处理能力仅达到设计要求的80%,项目绩效低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实际运营日均处理能力仅达到设计要求的80%,项目绩效低。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240m3/d。

        而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提供数据,该厂在2023年7月起至2023年1月由广州中科鑫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应急试运营期间正常月份平均处理量为4878吨,扣除每月需停机检修6天,日均203吨;2023年1月至目前由深圳市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运营,正常月均处理量为4350吨,日均181吨。均仅达到设计要求的85%、75%,项目绩效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应进一步查明产生上述问题原因,改进处理工艺,提高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能力。

        【篇五】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审计局:自收到贵局对我单位《关于原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吴震起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局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局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等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局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职责审计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用心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县审计局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召集各股室及二层机构负责人召开关于审计整改任务的工作布置会议,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局长庞兴云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工信局开展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办公室牵头,企改的股室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一、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一)关于少列收支、少列支出问题。我局已立即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补录了少记漏记科目,按要求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

        (二)关于未取得发票报销问题。

        根据审计报告指出我局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前后有29笔共支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款项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报销。我局立即组织人员核对,并沟通协调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等单位了解到,因以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完善,没有要求及时开具相关票据,目前已无法再补齐所缺发票。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索取发票,完善报销手续。

        (三)关于房租收入和劳务费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问题。根据要求我局需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缴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及2023年至2023年间榨季劳务费等费用的纳税费。截止2023年7月,我局已向税务局补缴5298.22元需补缴的房屋租金收入税费。

        因榨季劳务费补税所需资金数额较大,我局办公经费紧缺,目前仍在努力筹集经费中,争取尽快完成补缴工作。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挤占挪用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的问题。

        根据要求我局已调整账务,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个人借款下达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再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

        (五)关于处置资产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

        合浦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至2023年期间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收入所涉及的项目多、数额大。我局组织工作小组开展核算工作,已将原鑫丰公司废旧资产收入60000.00元上缴财政国库。剩余款项经核查,涉及的金花茶厂、鑫丰公司均已完成改制,企业主体不复存在,而2023年至2023年期间以上企业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收入基本已用于安置职工、开展改制等工作支出,已无法追回。

        我局将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并计划申请撤销改制办账户,将账户中所有款项一次性上缴县财政局统一管理,杜绝类似的状况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在用心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

        透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车辆费用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对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

        三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预算外资金时,务必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务必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篇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

        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

        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

        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

        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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