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评定自我鉴定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说明汇编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评定自我鉴定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评定【1】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一直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现如下:
一、思想方面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经过一系列的学习,使自己坚定了政治立场,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更加坚定了对共产主义的信念。
二、工作方面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一项工作中,很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注意研究工作方法,保持和领导的经常性沟通,具体工作安排与同事多商量,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在同事之间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友爱的氛围。
三、服务群众方面。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党员,我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表率作用。此外,我还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为自己补充新的知识和养分。
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一年来,虽然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都还存在一定差距。
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勤奋工作,让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升华,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增强,积极转变观念,开阔思路,努力向综合型人才方向发展。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评定【2】一直以来,本人在党组织和单位领导的培养教育下,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按时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课教育等各类党组织活动,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现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关心国家大事,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密切联系群众,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
认真参加组织的思想政治活动,提高党员觉悟。
二、学习方面:坚持把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要途径,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实效,满足工作需要。
三、工作方面: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保持一颗平常心,按照三严三实精神,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升本岗位所需要的理论和工作水平,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积极协助其他同事完成任务。
四、作风方面:生活朴素,生活习惯良好,作风正派。
待人友好,与人相处融洽。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总之虽有进步,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安排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同时,拓宽知识视野,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党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为城市执行执法水平提升做出贡献。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评定【3】在过去的时间里,本人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现如下:
一、思想方面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坚定对共产主义信念。
二、工作方面踏实进取、尽职尽责,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个人作风方面严格遵守党章,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上主动性、自觉性不高,一知半解,存在一定的走过场的做法。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进村入户调查研究不深入、不细致,工作中缺乏交流,在同事之间形成工作合力方面存在欠缺。
三、实践中存在经验不足的现象,有些事情做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存在安于现状的惰性思维。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勤奋工作,让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升华,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增强,积极转变观念,开阔思路。在此也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中多加批评和指导。
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说明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党委于近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明确民主评议工作指导思想我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着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加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统筹安排,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1、制订工作方案,措施明确到位我镇结合在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镇党委于6月21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云鹤同志传达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党委书记刘元德同志作动员讲话,要求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深刻领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使全体党员受到教育,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精心组织,注重效果,达到预期目的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各支部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安排部署评议工作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全体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民主评议标准,认真总结半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写出自我评定材料。
党员认真准备后,各支部召开党员互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会议,镇党委派领导干部到会指导。会上,党员逐个发言,总结自己今年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自己提出了新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同志以投票形式进行民主互评。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汇总党内互评和群众测评情况,提出初步定档意见,然后再次召开党员大会,公布票决情况和支部初步定档意见,交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党员大会通过后,形成支部意见,反馈给党员本人。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对党的认识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定了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体党员决心要努力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镇的发展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关于认真做好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党委于近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明确民主评议工作指导思想我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着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加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统筹安排,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1、制订工作方案,措施明确到位我镇结合在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镇党委于6月21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云鹤同志传达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党委书记刘元德同志作动员讲话,要求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深刻领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使全体党员受到教育,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精心组织,注重效果,达到预期目的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各支部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安排部署评议工作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全体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民主评议标准,认真总结半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写出自我评定材料。党员认真准备后,各支部召开党员互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会议,镇党委派领导干部到会指导。
会上,党员逐个发言,总结自己今年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自己提出了新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同志以投票形式进行民主互评。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汇总党内互评和群众测评情况,提出初步定档意见,然后再次召开党员大会,公布票决情况和支部初步定档意见,交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党员大会通过后,形成支部意见,反馈给党员本人。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对党的认识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定了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体党员决心要努力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镇的发展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
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
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2、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xx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
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二是相互评议。
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
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1、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
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
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
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
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
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说明
(六):民主评议方案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促进全县党员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组通〔xx〕48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开展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规定党员权利、义务为准则,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客观评价每个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纯洁机制、能进能出机制,深化"争做好党员"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对象所有中共党员(即:关于印发〈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组通〔xx〕48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开展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规定党员权利、义务为准则,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客观评价每个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纯洁机制、能进能出机制,深化"争做好党员"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对象所有中共党员(即》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应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6、是否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
四、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学习教育、自我总结三个阶段同步进行(xx年1月2日至10日)1.调查摸底。
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调查摸底落实好"三个清楚":一要清楚党员的基本情况。二要清楚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三要清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
调查摸底结束后,认真填写《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调查摸底统计表》。请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逐一进行排查,要有会议记录,有几种情形的报《统计表》,没有几种情形的,报一个文字说明材料,并于xx年1月9日前报送镇组织室。2.学习教育。
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端正态度,明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学习情况要有记录、有图片。3.自我总结。
党员围绕评议的内容,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形成自我总结材料。自我总结工作在召开党员学习会时进行安排,每位党员自我总结要在1月15日前形成。所有党员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写好总结材料,对年龄特别大、生病、不识字等情形的党员,针对情况,区别对待,对确实不能写的,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并报相关说明情况给镇党委组织室,以便汇总。
(二)民主评议阶段(xx年1月11日至20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党员自评。每名党员总结汇报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是党内互评。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肯定成绩,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三是群众帮评。
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领导点评。由镇党委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
五是民主测评。镇党委派员参加,采取发放测评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票低于60%的初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各支部的评议会议记录要详细,实行一名党员一次总结,一名党员一次点评。
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等情况要形成专门的材料备查。
(三)组织考察阶段(xx年1月20日至31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根据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定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支部意见,并转告本人。对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的,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听取本人的说明或申辩,并形成综合材料,报送县委审批。
对党员有不同意见的,如果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应予采纳;如果意见不正确,党组织应耐心说服解释,如经解释仍坚持自己的意见,本人可以保留,并将本人意见附上。待调查核实结束后,召开党员会议,由支委会向党员会议报告评议等次情况。
(四)处理阶段(xx年2月)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或一贯表现不好的党员,按照《息烽县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方案》处置程序进行。
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做到事实清楚、佐证有力、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置妥当。对被劝退或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对预备党员经评议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立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对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要附组织考察材料及个人说明材料,以上资料要存入个人档案或发展党员档案。
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个人总结、党小组鉴定、党支部决议等材料,要及时归档立卷并归入文书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具体指导,确保参加民主评议的党支部及机关、事业单位达100%,农村党员达98%以上。
(二)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结合起来,对照党章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
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派出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深入各党支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有关事项说明一是关于有关问题的说明。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于xx年2月底前全部结束。
对外出流动党员不能回来参加民主评议的,要通知其本人写出自我总结材料,并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评议。对失去联系的党员,要作出说明。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别是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在县委统一安排下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各支部原则上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二是关于有关材料的报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如何做的,措施和方法,取得的成效等,要罗列清楚,形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书面报告,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于xx年2月底上报组织室。联系人: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调查摸底统计表》。
请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逐一进行排查,要有会议记录,有几种情形的报《统计表》,没有几种情形的,报一个文字说明材料,并于xx年1月9日前报送镇组织室。2.学习教育。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端正态度,明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
学习情况要有记录、有图片。3.自我总结。党员围绕评议的内容,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形成自我总结材料。
自我总结工作在召开党员学习会时进行安排,每位党员自我总结要在1月15日前形成。所有党员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写好总结材料,对年龄特别大、生病、不识字等情形的党员,针对情况,区别对待,对确实不能写的,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并报相关说明情况给镇党委组织室,以便汇总。
(二)民主评议阶段(xx年1月11日至20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是党员自评。每名党员总结汇报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党内互评。
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肯定成绩,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三是群众帮评。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领导点评。由镇党委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五是民主测评。
镇党委派员参加,采取发放测评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票低于60%的初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各支部的评议会议记录要详细,实行一名党员一次总结,一名党员一次点评。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等情况要形成专门的材料备查。
(三)组织考察阶段(xx年1月20日至31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根据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定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支部意见,并转告本人。对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的,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听取本人的说明或申辩,并形成综合材料,报送县委审批。对党员有不同意见的,如果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应予采纳;如果意见不正确,党组织应耐心说服解释,如经解释仍坚持自己的意见,本人可以保留,并将本人意见附上。
待调查核实结束后,召开党员会议,由支委会向党员会议报告评议等次情况。
(四)处理阶段(xx年2月)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或一贯表现不好的党员,按照《息烽县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方案》处置程序进行。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做到事实清楚、佐证有力、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置妥当。对被劝退或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对预备党员经评议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立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对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要附组织考察材料及个人说明材料,以上资料要存入个人档案或发展党员档案。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个人总结、党小组鉴定、党支部决议等材料,要及时归档立卷并归入文书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具体指导,确保参加民主评议的党支部及机关、事业单位达100%,农村党员达98%以上。
(二)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
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结合起来,对照党章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派出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深入各党支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有关事项说明一是关于有关问题的说明。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于xx年2月底前全部结束。对外出流动党员不能回来参加民主评议的,要通知其本人写出自我总结材料,并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评议。
对失去联系的党员,要作出说明。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别是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在县委统一安排下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各支部原则上不得擅自对外宣传。二是关于有关材料的报送。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如何做的,措施和方法,取得的成效等,要罗列清楚,形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书面报告,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于xx年2月底上报组织室。联系人》(国办发[xx]3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xx]33号)要求,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纠风办关于对全省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好以上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学校校风建设,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发展为中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落实"的原则,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建、纠建并举,以优良的服务,规范的行为,良好的行风,一流的质量,为我市教育行业增辉,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依法治校,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要求我校行风评议工作,要以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创"文明学校"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一切为了学生终身发展为重点,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学生和家长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转变教风、从严治教的方针,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三、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及招生工作情况。
(1)制止和纠正乱办班、乱补课情况;
(2)普通高中招生收费"三限"政策执行情况;
(3)制止和纠正教师为招生学校进行有偿宣传、推荐毕业生就读情况。
2、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执行中小学收费"一证、一册、一据"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情况;
(2)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情况;
(3)收费公示情况;
(4)校办食堂和小卖部经营管理情况;
(5)保险费、防疫费及教辅资料自愿参与购买情况。
3、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是否有私自从事带有盈利性质的教学活动,以教谋私,向学生推销资料、学具,乱补课、乱收费现象;
(2)是否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是否有训斥、指责学生家长及利用家长办私事或索取、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现象;
(4)是否有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现象;
(5)是否有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现象;
(6)是否有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在教室内及学生活动场所吸烟、在工作期间衣着不整等现象。
4、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情况
(1)学校收支是否定期公示;
(2)教职工的职称评定、评优表模是否公开透明;
(3)是否成立了教代会,教代会是否定期召开交切实发挥作用。
5、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和回复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本次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将在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学校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的方式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民主评议工作;时间从九月份至十一月三十一日。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xx]33号)要求,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纠风办关于对全省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好以上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学校校风建设,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发展为中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落实"的原则,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建、纠建并举,以优良的服务,规范的行为,良好的行风,一流的质量,为我市教育行业增辉,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依法治校,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要求我校行风评议工作,要以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创"文明学校"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一切为了学生终身发展为重点,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学生和家长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转变教风、从严治教的方针,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三、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及招生工作情况。
(1)制止和纠正乱办班、乱补课情况;
(2)普通高中招生收费"三限"政策执行情况;
(3)制止和纠正教师为招生学校进行有偿宣传、推荐毕业生就读情况。
2、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执行中小学收费"一证、一册、一据"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情况;
(2)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情况;
(3)收费公示情况;
(4)校办食堂和小卖部经营管理情况;
(5)保险费、防疫费及教辅资料自愿参与购买情况。
3、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是否有私自从事带有盈利性质的教学活动,以教谋私,向学生推销资料、学具,乱补课、乱收费现象;
(2)是否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是否有训斥、指责学生家长及利用家长办私事或索取、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现象;
(4)是否有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现象;
(5)是否有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现象;
(6)是否有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在教室内及学生活动场所吸烟、在工作期间衣着不整等现象。
4、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情况
(1)学校收支是否定期公示;
(2)教职工的职称评定、评优表模是否公开透明;
(3)是否成立了教代会,教代会是否定期召开交切实发挥作用。
5、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和回复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本次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将在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学校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的方式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民主评议工作;时间从九月份至十一月三十一日。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
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
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一、团支部民主推选阶段
(一)推优时间及要求1.团支部推优时间:每学期期末或开学初。2.团支部筹备召开支部推优入党大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上报系团总支。
3.推优入党大会至少有一名学生党员参加,起监督作用,未有学生党员参加的推优入党大会的选举结果无效。推优入党大会开始时,若学生党员未按时到场,团支部书记应及时与团总支联系。4.由团支书负责主持支部推优入党大会,要求参加会议的人数不低于本支部人数的2/3。
推优会开始前,要求团支书首先向支部成员介绍会议流程,说明“推优入党”程序,强调会议严肃性,保持会场安静。5.团支部全体成员(党员在内)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个人陈述及其回答问题的表现进行民主投票,依据票数多少产生推荐人选,要求被推荐人的票数应不低于投票人数的1/2。6.支部推优会结束后,由负责党员当场收回会议记录和选票并上交系团总支。
7.未按规定推优时间召开会议的团支部,按弃权处理。
(二)推优入党大会流程1.推优大会之前确定:主持人1名。(由团支书担任)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人。
(由非候选人担任)会议记录员1名(由团组委担任),会议记录要求见附件12.会议进程:
(1)主持人简要介绍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荐程序,宣读推优入党条件,即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上个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党校高级班毕业,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
(2)团支部书记宣读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名单。
(3)各候选人做简单的个人陈述(重点叙述入党动机,并客观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之后其他团员提问,如果其他团员没有问题,团支部书记或者其他团支部委员要向候选人提问。
(4)发选票,填写选票,回收选票。
(5)主持人公布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开始唱票。
(6)唱票结束后,根据推荐程序中“团支部推选阶段”结束。
(8)负责党员向团总支上交选票和会议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说明
(九):xx党务公开制度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政务公开相结合;
5、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的主要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具体可分为六个方面:
1、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主要包括: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发展计划、人事任免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2、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等情况;
5、党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6、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五、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2)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
(4)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
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六、监督保障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实行预公开制度。
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4、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5、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对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七、组织领导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机关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构成。
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指导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党务公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1、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报经党组书记或总支书记或机关支部书记批准。
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
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组织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4、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组织审核确认后再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说明
(十):xx党支部工作制度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其主要程序是》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
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
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
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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